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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: (1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合同即行终止: ①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; ② 以完全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,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; 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。 (2)除《劳动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,劳动者在医疗期、孕期、产期和哺乳期内,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,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、孕期、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。
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不得终止?,标签:法律知识,法律常识,http://www.wenxue9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