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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政治必修二复习提纲

[03-24 00:01:31]   来源:http://www.wenxue9.com  教学大纲   阅读:8328

概要:高一政治必修二复习提纲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1.国家的含义和本质: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,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。从本质上讲,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,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。2.国家性质也就是国体。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所决定的。如奴隶主占统治地位则国家性质是奴隶制国家,地主阶级占统治地位是封建性质的国家。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则是资本主义国家。无产阶级占统治地位,是社会主义国家。我国的国家性质:工人阶级领导的,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。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。工农联盟。符合我国国情。可以团结大多数人们。人民民主专政:对人民民主,对敌人专政。根本性质:社会主义国家。3.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,本质和优点: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最大特点,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,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,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。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。③在我国,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。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,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,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。人民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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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政治必修二复习提纲
 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
  1.国家的含义和本质: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,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。从本质上讲,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,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。
  2.国家性质也就是国体。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所决定的。如奴隶主占统治地位则国家性质是奴隶制国家,地主阶级占统治地位是封建性质的国家。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则是资本主义国家。无产阶级占统治地位,是社会主义国家。
  我国的国家性质:工人阶级领导的,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。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。工农联盟。符合我国国情。可以团结大多数人们。人民民主专政:对人民民主,对敌人专政。根本性质:社会主义国家。
  3.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,本质和优点: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最大特点,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,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,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。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。③在我国,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。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,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,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。人民民主的真实性,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.法律和物质的保障,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,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,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。
  4.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。一方面,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.相互对立,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,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。另一方面,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.互为前提。民主是专政的基础,专政是民主的保障。
  5.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:☆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,已被写入我国宪法。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。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,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,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,尊重和保障人权,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。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,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,才能保障人民民主,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。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,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。
  6.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,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.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。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: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,管理国家事物和社会事物,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,被选举权,(意义: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,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)政治自由(意义: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,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,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,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)和监督权。政治性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(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,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。),遵守宪法和法律(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,是国民根本的行为准则。),维护国家安全(是实现国家富强,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,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。),荣誉和利益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(为了保卫祖国)。
  参与政治生活,把握基本原则: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(1.表明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,平等的履行义务,平等的适用法律;2.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;3.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),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(关系: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。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,又是义务的主体。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履行,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。)的原则(要求:1.树立权利意识,珍惜公民权利;2.树立义务意识,自觉履行公民义务。),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.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。
  7.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是崇尚民主与法制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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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单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
  1.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:人民代表大会(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)是国家权力机关。性质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。地位: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,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,对它负责,并受它监督。拥有最高立法权.最高决定权.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。人大的权利:立法权、决定权、任免权、监督权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。
  2.肩负着人民的重托:人大代表:法律地位: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,由民主选举产生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,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。义务: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.工作和社会活动中,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,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,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努力为人民服务,对人民负责,并接受人民监督。权力:审议各项议案(表决权),提案权,质询权。
  3.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—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政权体系。政体: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.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.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。
  4.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:民主集中制表现为:(1)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,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,对人民负责,受人民监督。(2)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,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权力机关,国家行政机关.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,对他负责,受他监督。(3)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,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,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,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。
  5.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:(1)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,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。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,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,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。(2)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: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;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;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;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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